教务处

蔡文兴

教务主任

崔家琪

教务助理老师

吴绍宾

教务助理

提倡以学生为学习主体的教风

育人方针

在校长领导下,推行有教无类、因材施教,尊重个别差异,以及肯定多元智慧的教育理念,提倡以学生为学习主体的教风,以及尊重、关爱、民主、科学的学风,积极调动校内外、国内外有利因素,营造有利于师生自主成长的学习条件,以及有利于学校自主发展的具体条件,培养具有良好学力,健全人格和富有创新精神的华联人。

教学任务

评分标准

语文组
Languange Subject
非语文组
Non-Language Subject
美术组
Art Subject
功课 Homework15%15%50%
参与 Participation10%10%10%
多元评量 PBD / Project15%15%-
小考 Quiz15%20%-
大考 Final Exam40%40%40%
口试 Oral5%--

学生升、留级标准

  1. 全年操行超过或等于60分。
  2. 全年总平均超过或等于50分。
  3. 毕业条件
    a 全年操行超过或等于60分。
    b    全年总平均超过或等于50分。
    c    若高三同学全年总平均不达标,如高中统考各科成绩最少考获5科及格,则学校将颁发毕业证书。
  4. 留级生之升级条件
    a 全年操行超过或等于70分。
  5. 初三学生以统考成绩特准升级之条件 。
    a     全年操行超过或等于70分。
    b     初中统考各科成绩最少考获5科及格(D) 。
  6. 操行连续2年不及格者将被勒令退学。
  7. 插班生操行不及格者将被勒令退学。
  8. 留级生必须满足以下2个条件才能申请特准升级
    a     出席率90%
    b     功课呈交率80%
  1. 考生必须准时出席。须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到校。迟到超过30分钟将不被允许应考。
  2. 考试期间,严禁考生:
    (a) 携带手提电话、智能手表、荧光笔、涂改液或修正带。
    (b) 传递或携带任何书籍、簿册、纸张、字条进入考场。
    (c)意图窥视他人答卷或故意将答卷供他人窥视抄袭。
    (d) 故意作出声响或诵读自己的答案或暗号告知别人答案。
    (e) 在考场内交谈、走动、吸烟、传递文具、交换答案卷或答案卡。
    (f) 携带任何作答纸(无论用过或未用过的纸张)离开考场。(作废或未用过的作答纸,应区分清楚置放桌旁,方便监考老师收回处置。)
  3. 考生必须穿着整齐校服佩戴学生证。没穿校服或穿拖鞋者,将被禁入考场。
  4. 考生须遵照《考场座位表》规定的座号就坐,不得擅自移动更换。
  5. 考生在考试开始时须将学生证放在桌面左上角,方便监考老师点名检查。没带学生证者需向训育处申请临时学生证。
  6. 考试期间,考生不得提早离开考场
  7. 当监考老师发出停笔’的指示后,全体考生应立即停止书写,静坐等候收卷。
  8. 考试注意事项:
    (a) 试卷发出后,除试题印刷不清可举手发问外,其余一律不得发问。
    (b)考试时间未开始时,严禁考生翻动有关试卷窥看内页,并须立即在试卷封面上填写本身姓名与    班级。
    (c) 考生书写答案只限用黑色或蓝色的钢笔或圆珠笔。

  9. 考生如不遵从监考主任或监考老师的指示而蓄意捣乱者,将被要求离开考场。如有作弊的不论是当场被发现,或事后查出,将面临纪律处分。
  10. 考试休息期间,考生不准离开校园。考生鼓励自备便当或向食堂提早订餐,并回到指定课室用餐。
  11. 考生参与有进行授课的科目考试,不得因没有报考该科而弃考。如缺席该科目考试,成绩单将显示‘0’分。
  12. 考试期间,考生须佩戴口罩,并时刻遵守防疫作业模式。
  1. 监考老师须:
    (a) 根据考试时间表,于考前10分钟领取考卷。
    (b) 至少提早5-10分钟进入考场。
    (c) 在白板书写考试科目及时间。
    (d) 考试开始前,检查考场卫生,并督促值日考生执行。
    (e) 考试结束时,提醒考生把课堂风扇、灯及课室门关上。
    (f) 点名检查置放在桌面左上角的学生证,并把缺席生名字书写在白板上
    (g) 每次上厕所,只允许一位考生(除礼堂,每次一男一女)。
  2.  考生允许携带:
    (a) 5B铅笔及胶檫,供填写‘O’答案纸及各科积分表用。
    (b) 考生书写答案只限用黑色或蓝色的钢笔或圆珠笔
    (c) 考生须自备数学仪器及其他必需文具,向邻桌考生临时要求借用。如有需要请举手要求协助。
    (d) 高中统考生允许使用Casio fx-570MS, Casio fx-350MS, Canon F-788SG, Olympia ES-570MS型号的电子计算机,其余的电子计算机一概不能使用。
  3. 考试期间,严禁考生:
    (a) 携带手提电话,智能手表、荧光笔、涂改液或修正带。
    (b) 传递或携带任何书籍、簿册、纸张、字条进入考场。
    (c) 意图窥视他人答卷或故意将答卷供他人窥视抄袭。
    (d) 故意作出声响或诵读自己的答案或暗号告知别人答案。
    (e) 在考场内交谈、走动、吸烟、传递文具、交换答案卷或答案卡。
    (f) 携带任何作答纸(无论用过或未用过的纸张)离开考场。(作废或未用过的作答纸,应区分清楚置放桌旁,方便监考老师收回处置。)
    (g) 携带外套进入考场。除非事前经训导处/监考主任批准(监考老师要检查外套,并在考试期间把外套一律留在考场内)
    (h) 携带铅笔盒、眼镜盒等容器进入考场。
  4. 考生必须穿着整齐校服佩戴学生证。仪容不达标者不得进入考场。
  5. 考生须遵《考场座位表》规定的座号就坐,不得擅自移动更换。
  6. 在下列时间内,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
    (a) 试卷一考试时间内。

    (b) 试卷二考试进行后半小时内。
    (c) 试卷二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以内。

  7. 当监考老师发出‘停笔’的指示后,全体考生应立即停止书写,随即将答卷依试题号码绑妥,静坐等候收卷。

  8. 考生如不遵从监考主任或监考老师的指示而蓄意捣乱者,将被要求离开考场。如有作弊的不论是当场被发现,或事后查出,其答卷一律作废,分数当零分计,记大过一个。

  9. 监考分配一经排定,勿擅自对调

  10. 收卷老师必须在收卷记录表上记录填写收卷数量和签名,再把考卷交至教务处点算验证,请勿把考卷交至他人。